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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 李大龙,刘壮壮 | 试论北疆文化的范畴、内涵与价值

李大龙,刘壮壮 内蒙古社会科学编辑部 2024-03-11

试论北疆文化的范畴、内涵与价值

李大龙1,2,刘壮壮2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 102401;

2.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边疆研究所, 北京 100101

李大龙: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国家与疆域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杂志主编;刘壮壮: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博士后。


摘  要:“北疆”是一个不断变动的区域性概念。今天的“北疆”是历史上“北疆”延续发展的结果,历史上的“北疆”是今天“北疆”的基础和底蕴。因此,“北疆”这一概念不仅具有现实性还具有历史性,其范畴既涵盖历史“北疆”的区域范围,又包括现实“北疆”的地理范围,是多民族国家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息繁衍在北疆大地上的人群共同创造了北疆文化。北疆文化包括游牧文化、渔猎文化、农耕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等诸多层面,具有突出的多元性特征。历史上,生活在北疆地区的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等民族均有着“中国”认同,并不断继承、发展和实践着“大一统”思想,在制度上对“大一统”的创新、完善功不可没,“胡汉分治”“蕃汉分治”“行省制度”“盟旗制度”等均是他们在中国多民族国家发展和国家建构中作出的重要贡献。

关键词:北疆概念;北疆文化;区域文化;中华文明


引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北疆文化”,不仅是助力内蒙古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路径。从学理的角度看,厘清“北疆文化”的范畴、内涵及其历史贡献,是打造“北疆文化”品牌的理论基础和重要前提。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从亚洲的内陆地区着眼,强调所谓的“内亚特性”在欧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而将东起中国大小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贯穿中国北部疆域的森林、草原、沙漠的区域塑造成“独立”于中华文明体系之外的“内亚”文明板块,由此引发了中国学界诸多有关“中国”历史叙事的讨论。此外,以往国内外学界重点关注的是中国北部疆域的游牧文化,国外学者多强调其与欧亚历史及中国历史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北疆”多元文化的内涵及其重要作用。对“北疆文化”内涵的挖掘和阐释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其作为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意义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一、“北疆”范畴:一个历史与现实交织的区域性概念何谓“北疆”?《汉语大词典》“北疆”词条给出的解释是:一指北方边疆;二指新疆的北部。新疆以天山山脉为界分为南﹑北二部。维基、百度百科对“北疆”的解释与《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大体相类。目前有关“北疆”研究的著作对其也有相关解释,赵云田主编的《北疆通史》认为,当今中国的北疆指与邻国接壤或毗邻的地区,具体来说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国历史上,凡是属于上述地区的疆域,都可以看成是北疆地区。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政权管辖范围时有变迁,历史上中国的北疆不是固定不变的。宝音朝克图在著作《中国北部边疆的治理》中认为,“北疆”当今是指内蒙古自治区的管辖区域,而历史上则指不同时期中原政权有效管辖的蒙古高原各部族的居住区。该著作根据历代政权或地方军政机构之行政管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将北疆或蒙古高原的空间范围最大划定为西自额尔齐斯河、东到额尔古纳河、南自长城、北到贝加尔湖周边或抵北极圈的广大地区。对中国知网数据的检索结果显示,以“北疆”为主题词的文献总数达7300余条,涉及的地理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黑龙江省等地区。由此可见,“北疆”一词已经成为指代我国北部边疆的重要概念,并被学界和大众所接受。实际上,“北疆”一词早已见诸史籍。汉代,“北疆”一词就已出现。《汉书·叙传(下)》载:“绾(卢绾)自同闬,镇我北疆,德薄位尊,非胙惟殃。”《后汉书·桓帝纪》载:“(李)膺前后历典牧守,正身率下,及掌戎马,镇抚北疆,神武扬于朔州,强胡慑于〔漠〕北。”南北朝时期,“北疆”一词也见诸史料。《魏书·肃宗纪》载:“高祖孝文皇帝,远遵盘庚,将迁嵩洛,规遏北疆,荡辟南境,选良家酋胕,增戍朔垂,戎捍所寄,实惟斯等。”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南朝宋姚(察)“白登”案语曰:“《北疆记》:‘桑干河北有白登山,冒顿围汉高之所,今犹有垒壁’。”唐代文献中“北疆”一词也屡次见诸史籍。《新唐书·北狄传》载:“光启时,方天下盗兴,北疆多故。”《新唐书·李景略传》载:“景略至……声雄北疆,回纥畏之。”《元史·吾也而传》载:“时金将挞鲁,以惠州(今承德平泉市南)渔河口为隘,有众数万,图复北疆。”以上见诸史料记载的“北疆”一词的含义基本相同,即指历代王朝的北部边疆,不同的是所指区域的范围因不同时期王朝管辖范围的变化而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基本上均指今蒙古高原及其周边区域。不过,至清末“北疆”所指称的区域范围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同治五年(1866)九月甲子,朝廷在批复署伊犁将军李云麟奏“拟明定新疆拨解饷银章程”的谕命中,首次提到“著德勒克多尔济、福兴、督同阿克敦布、由曾在北疆戍守出差及候补笔帖式教习三项人员内酌挑二十员名”(《清穆宗实录》卷184,同治五年九月甲子)。尽管清代中前期并没有将天山北路称为“北疆”,但是此处所谓“北疆”显然是指新疆天山北路的区域,这说明到清末已经出现了以“北疆”指称天山北路的情况。民国后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北疆”代称天山北路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用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黑龙江也进入了“北疆”的地理范围。至此,“北疆”一词的地理范围是包括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在内的整个中国北部边疆。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对“北疆”地理范围的界定始终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中心区域。综合来看,从历史到现实,“北疆”始终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不过,这个区域的范围是不断变动的,今天的“北疆”是历史“北疆”的延续和结果,历史的“北疆”是今天“北疆”的基础和底蕴。因此,“北疆”这一概念不仅具有现实性还具有历史性,其范畴既涵盖历史“北疆”的区域范围,又包括现实“北疆”的地理范围。故而,研究“北疆”就不能抛开历史只谈现实,二者是不可割裂的。要准确把握“北疆”概念的范畴,就必须深刻认识其历史性与现实性的交织。同时,还要认识到“北疆”始终是同历史中国和现实中国紧密联系的概念,是中国疆域和历史的一部分,不是“独立”于中国疆域和历史之外的一个板块,只有把握好这一原则才能够避免对北疆、北疆历史与北疆文化产生不必要的偏见和误读。二、北疆文化:区域性文化及其在中华文化中的定位明确了“北疆”概念的范畴,对“北疆文化”的区域范围也就有了清晰的认识,而揭示“北疆文化”的内涵还需要依据这一区域的地理范围和生活其中的人群展开。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在生息繁衍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和生活能力以及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故此,考察生产生活方式和精神文化内涵是北疆文化研究应该着重强调的内容。此外,一个区域性文化有其自身的特点,同时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和文化体系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讲清楚“北疆文化”内涵的同时,需要明确“北疆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基本定位。(一)北疆文化的多元内涵自然地理环境及其变化是决定所在区域人群从事的产业类型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性因素。“北疆”范围内的自然地理环境多样,包括森林、高山、草原、荒漠、丘陵、湖泊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气候存在明显波动。在距今8000~5000年之间,这一地区的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富河文化、红山文化早期以渔猎采集文化为主,在距今5000年前后进入全新世大暖期的高峰期,该地区气候比较温暖,重要的原始文化遗址红山文化后期、夏家店下层文化等表现为典型的原始农业文化。在距今4500~2500年间,该地区气温总体持续下降,特别是在3.0ka BP之间的长城地带气候变得干冷,气候带向南推移,原来适合农牧业生产的中高纬度地带变得不适宜农业经营,却有利于游牧业的经营,朱开沟遗址、夏家店上层文化等由原始农业转向以畜牧业为主兼有渔猎采集的混合经济形态。总体而言,这种情况在长城地带的西、中、东段均体现出同步性和相似性。根据内蒙古历史研究所对内蒙古中南部黄河沿岸新石器时代46处遗址中遗存的调查,新石器晚期这一区域人们的生计来源主要有种植业、畜牧业和狩猎采集经济等。由此可见,早在新石器时期,北疆文化就体现出了多元性的基本特征。采集渔猎经济一直是游牧生产方式的重要补充,是北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丘陵、山地、森林和湖泊等自然地理环境为渔猎文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射猎不仅是游牧民族生存的重要技能,也是游牧民族体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史念海先生的研究,龙山时代晚期出现了农牧产业分异,到晚商西周时开始出现地域分异,并初步形成了较为明晰的农牧地区界限。春秋战国时期,华夏周缘“自陇以西有绵诸、绲戎、翟、镕之戎,岐、梁山、泾、漆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而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戎,燕北有东胡、山戎。各分散居溪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以秦、赵、燕三国长城的修筑为标志,北疆地区形成了相对单一的游牧渔猎文化,自此“北疆”成为北方游牧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区域,正是在原始农牧、渔猎等多元文化向游牧文化转变的过程中孕育出了早期的“夷夏”族群观念。内蒙古地区先后出现了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鹘、蒙古、契丹等游牧民族,在中国历史上书写出了辉煌的篇章。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战国时期赵、燕修筑的长城大部分在今“北疆”的区域范围内,汉朝的长城以及辽金时期的“界壕”(长城)也有很大一部分在内蒙古地区。故此,长城文化也是北疆文化的重要内涵。长城地带既是见证农牧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区域,也是农牧族群在传统国家建构中博弈的重要“轴心”。秦统一六国后,“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因河为塞,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将郡县拓展至河套平原—阴山一带。秦二世时,“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适戍边者皆复去”,匈奴“悉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元朔二年(公元前127),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出云中,“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历史上,汉武帝曾先后七次徙百万之众至西北边疆戍边屯垦。大批人口的到来为河套地区的经济开发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农耕区大幅向西北地区推进,由河套地区、鄂尔多斯高原一直延伸至阴山脚下。特别是河套地区,新兴农业尤为繁荣,堪与关中地区相媲美,故而被称为“新秦中”。自此之后,河套地区就成为“塞上明珠”,无论是游牧民族还是农耕人群均在此进行农耕经营,河套成为“北疆”地区典型的农耕文化区。需要强调的是,河套地区的农耕文化主要是由黄河及其支流流经造就的,这也是源远流长的黄河文化的主要内容。此外,内蒙古还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付诸实施的地方,是经典的革命地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内蒙古地区留存了大量的红色文化资源,是北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北疆文化建设中,传承红色文化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北疆文化的多元性非常突出,包括游牧文化、渔猎文化、农耕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及其衍生出来的服饰、饮食、体育文化等诸多层面。北疆地区自然地理多元,面积广阔,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就生产生活方式而言,农耕、游牧、渔猎等是其多元构成的体现;从当今北疆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看,不同时期的北疆文化也呈现出不同的多元构成特点。就北疆文化的建构者而言,也是由生息繁衍在北疆大地上的众多人群共同组成的。(二)北疆文化的认同性和中华性文化认同是政治认同的前提和基础,既不存在没有文化认同的政治认同,也不存在没有政治认同的文化认同。“北疆文化”的认同性和中华性既指其本身对“中华”的认同,也指“北疆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北疆文化”的认同性和中华性不是单方面的认同,而是整体与部分缺一不可的关系。历史地看,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不同族群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以衣食、住居、语言等生产生活方式判别族群关系的“族群观”。《礼记·王制》曰:“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在中华文化范畴内,按照安居(居住方式)、和味(饮食方式)、宜服(服饰等)、利用(可利用的东西)、备器(工具)、言语(语言文字等)、方位等来区分不同族群。先秦时期形成的“天下”体系就将中国、夷、戎、蛮、狄“五方之民”包含在内。当今中国是中华大地上被称为“夏”的农耕族群和被称为“夷”的族群共同创造的,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众多族群共同推动形成的。在“北疆”地理范围内兴起的匈奴被认为“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大量的匈奴人在汉王朝为将为臣,匈奴王子金日磾成为汉武帝的顾命大臣,有力地说明了其族群的认同性和中华性。魏晋时期,由“北疆”进入中原的边疆族群建立的政权开始与中原王朝争夺“天下共主”的地位,并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传统的“大一统”思想,鲜卑人建立的北魏同样被视为中华正统。到唐朝,“夷狄”观念体现出更大的包容性,唐太宗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唐太宗时期的大臣李大亮也说:“中国,天下本根,四夷犹枝叶也。残本根,厚枝叶,而曰求安,未之有也。”辽金时期,契丹、女真等政权更是以“中华正统”自居,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一统中华大地,并采取多元的文化政策发展了“大一统”。清朝入关后,统治者并不回避其“东夷”的出身,在前代基础上发展了“大一统”的民族观,将传统的“华夷中外”界定为区域的划分,而非对人群的认定,且将这种划分与“大一统”以及王朝国家疆域密切联系在一起,开创性地扬弃了传统的“中外华夷”观念。清朝统治者和生活在蒙古高原上的蒙古族以联姻的方式建立了“联合执政”的关系,共同推动了“大一统”的实践。中华大地上不同族群建立的政权和王朝不断对区域内族群进行整合,最终凝聚成为“中华民族”。由此可见,自古以来北疆文化就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北疆文化有着丰富的内涵,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均有着突出的认同性和中华性。北疆文化也是生息繁衍在北疆的各民族包括已经消失的民族共同创造的,属于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区域文化。从政治属性看,“北疆”是中国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北疆文化自然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物质文化的层面看,“北疆”地区的生产方式同中原地区有着天然的互补性,对于中华文明在形成过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交往交流交融具有重要意义。从精神文化的层面看,历史时期生活在“北疆”地区的人群对以“大一统”为核心的中华文明有着高度认同,在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持续性与创新性:北疆文化对中华文明的贡献生息繁衍在北疆的众多族群是推动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华文明的延续和发展同生息繁衍在北疆地区的众多族群及其所建立的政权对“大一统”政治文明的持续追求密不可分。兴起于“北疆”的匈奴人第一次完成了北方草原地区的“一统”,并对秦汉“大一统”构成挑战。汉宣帝时期,匈奴成为西汉王朝的“藩属”,并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逐步认同和接受中央王朝的“大一统”政治秩序。在汉朝统治崩溃之后,匈奴成为第一个试图恢复汉朝“大一统”秩序的北方游牧族群。十六国时期,匈奴人刘渊以恢复汉朝“大一统秩序”为基本政治话语来建构其政权的“正统性”,“自社稷沦丧,宗庙之不食四十年于兹矣。今天诱其衷,悔祸皇汉,使司马氏父子兄弟迭相残灭。黎庶涂炭,靡所控告。孤今猥为群公所推,绍修三祖之业”。此外,由“北疆”进入中原的鲜卑、羯、氏、羌等族群都接受了“大一统”思想的影响,且将其付诸实践。前秦的建立者苻坚提出了“黎元应抚,夷狄应和”,在统一北方后,苻坚认为“夷通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并于太元八年(382)起兵南下发动了统一战争。尽管苻坚的“大一统”实践以失败告终,但是也说明了“大一统”思想和政治秩序已经成为中华大地上各族群共同的政治目标。鲜卑人建立的北魏统一了中国北方并与南朝形成了长期对峙,其中华“正统”性不仅得到了时人的认同,而且名列二十四史“正史”之列。中大通元年(529)南梁大臣陈庆之出使洛阳时感叹,“吾始以为大江以北皆戎狄之乡,比至洛阳,乃知衣冠人物尽在中原,非江东所及也,奈何轻之”,表明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的正统地位。可以说,由“北疆”进入中原的“五胡”不仅接受了“大一统”的政治秩序,而且推动了“大一统”思想的升华和实践的深入人心,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胡汉分治”等政治制度,深刻影响着隋唐乃至后世的制度建设和传统国家的建构。蒙古人是由“北疆”进入中原并完成“大一统”的第一个少数族群,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实现了中华大地的“一统”。元朝建立后,朝廷采取多元的文化政策,多民族国家的疆域和族群融合得到空前发展。在制度上,自元朝开始施行的行省制度一直影响着当今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建设。元朝比较成功地统合了长城南北的权力分峙问题,农牧交错地带由“边疆而内地”,改变了南北对抗前沿地带的社会背景。南北一体的格局为解决草原和农耕区的矛盾提供了制度、政策调和的政治基础,改变了过去南北对抗式的发展模式。清朝在完成一统后,全面推动了国家疆域理念、行政管理、法律制度、文教政策、天下民人等诸多层面的“一体化”进程。特别是“北疆”地区的诸多政治实践,对于当今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和疆域稳固作出了重要贡献。首先,满蒙之间建立了稳定的联姻和同盟关系,从执政基础上消除了农牧区民族之间的矛盾;其次,耕垦政策由封禁到逐步开放,从经济发展政策上消除了农牧区之间的隔离;再次,裁撤长城南北的卫所,实行州县—蒙旗管理,从地方社会管理制度上消除了农牧区之间的对立;最后,清朝施行“兴黄教以安天下”的宗教政策,将宗教的管理纳入朝廷直接管辖范围。由此,清朝将“大一统”的实践和传统国家建构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清朝统治者和蒙古人的政治实践推动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从传统王朝国家到近代主权国家的转变。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也为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现实基础。由此可见,“北疆”众多族群持续推动了“大一统”的实践和国家建构,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等族群均有着“中国”认同,并不断继承和发展着“大一统”的实践。同时,他们在制度上对“大一统”的创新完善功不可没,“胡汉分治”“蕃汉分治”“行省制度”“盟旗制度”等均是对中国多民族国家发展和国家建构以及近代民族国家形成所作出的重要贡献。综上所述,“北疆”这一概念不仅具有现实性还具有历史性,其范畴既涵盖历史“北疆”的区域范围,也包括现实“北疆”的地理范围,是多民族国家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北疆文化”是生息繁衍在祖国北疆的各民族包括已经消失的民族共同创造的,属于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区域文化。生活在北疆地区的众多族群都主动参与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而且是中国历史演变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源。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等族群不断继承和发展着“大一统”的实践,在中国传统国家建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内蒙古的今天是各族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区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正确处理中华文化和本民族文化的关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文化基础”。故此,“北疆文化”建设要在新时代文化建设基本要求的框架下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注释(略)

参考文献(略)

  • 基金项目: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资助项目“中国边疆学基本理论研究”。

  • 本文载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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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 李大龙,刘壮壮 | 试论北疆文化的范畴、内涵与价值

李大龙,刘壮壮 内蒙古社会科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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